

家屬團聚
您需知的一切
作為一個重視家庭的國家,新加坡為符合條件的就業准證持有者提供各種附屬准證,包括家屬准證(DP)或長期探訪准證(LTVP),以便他們的家人可以來新加坡長期居留。這些都是重要的入境居留機制,可讓所有家庭成員在各種情況下能一起搬遷到新加坡居住。這些准證需要由就業准證持有人的雇主或其第三方代理人申請。了解資格和要求可確保您和您所愛的親人順利團聚。我們可以幫助您和您的公司管理這些與移居團聚相關的事宜。請立即聯絡我們討論您的要求。
家屬准證(DP)
家屬准證(DP)允許工作准證持有者攜帶某些家庭成員來新加坡。DP 持有者可以居住在新加坡。此外,經過適當批准,DP 持有者可以在新加坡工作和學習。
可以申請的家庭成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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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結婚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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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歲以下未婚子女,包括合法收養的子女
長期探訪准證(LTVP)
與家屬准證不同,長期探訪准證(LTVP)是為不符合家屬准證資格的家庭成員設計的。如為父母申請此准證時,需要滿足某些特定條件。
可以申請的家庭成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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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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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歲及以上未婚殘障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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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歲以下未婚繼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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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 僅限月薪至少 S$12,000 的人士
家屬准證(DP)和長期探訪准證(LTVP)之間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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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 持有者在醫療保健、教育和住房方面享有與主准證持有者類似的福利。他們也可以申請永久居留權。然而,LTVP 持有者無法享受與家屬准證持有者相同的福利,但他們有資格在新加坡停留更長時間,並且在新加坡停留方面有更大的靈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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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 的有效期限通常與主證持有者的工作簽證的有效期相同。相比之下,LTVP 最初最多可以發行 2 年,之後可以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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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 僅適用於就業准證或 S 准證持有者的家庭成員,而 LTVP 則適用於准證持有者、新加坡公民(SC)或新加坡永久居民(PR)的更廣泛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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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 持有者可以使用單獨的就業准證工作,而 LTVP 持有者則不允許在新加坡工作。
申請家屬准證(DP)或長期探訪准證(LTVP)的資格
作為外國人,如果您符合以下條件,您可能有資格申請讓您的家庭成員取得 DP 或 LT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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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就業准證(EP)、S 准證、創業入境准證(EntrePass)、頂級專才准證 (ONE Pass) 或個人化就業准證 (P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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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取最低固定月薪 6,000 新元。對於 LTVP 下的資助父母,至少 12,000 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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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新加坡註冊已確立的公司(通常是雇主)贊助
對於創業入境准證(EntrePass)或頂級專才准證(ONE Pass)持有者的家屬,申請要求會有所不同。
對於新加坡公民(SC)或新加坡永久居民(PR),擔保 LTVP 下的家庭成員是沒有特定的要求,但 SC 或 PR 擔保人必須年滿 21 歲才能擔保其父母。岳父母沒有資格申請 LTVP。
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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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妥的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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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護照個人資料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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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與父母共用護照的子女,還必須提交父母的個人資料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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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包括結婚證書(配偶)、出生證明(子女)以及父母姓名或收養令或相關文件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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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其他相關文件,例如教育證書、醫療報告或僱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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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非英文文件必須由經過認證的翻譯服務提供者翻譯並與原件一起提交